本网讯 通讯员齐海波报道:3月21日,十堰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表彰2013年度社会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我校被评为2013年度落实社会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先进单位。
这是我校自搬迁至十堰城区来,连续三年被评为市、区消防工作先进单位。保卫处副处长黄金山两获十堰市消防先进工作者,一次被评为茅箭区先进工作者。
据保卫处处长刘成介绍,学校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秉承“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原则,大力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贯彻落实“四个能力”建设,努力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扎实展开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同时,学校注重对师生“四个能力”的培养,每年定期组织“5•12”、“11•9”等安全宣传月主题活动,对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人员、消防志愿者进行理论培训并组织实施疏散实战演练活动,提高了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据悉,三年来,学校投入数十万元专项资金对全校的消防控制系统进行了改造和维修,增添了1500余套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水带等消防器材,大大提高了学校消防安全系数。我校消防安全工作在责任制落实、防火检查、隐患整改、宣传教育、档案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全市1000多家消防重点单位树立了典型,受到了各级政府与消委的一致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