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残疾人专用车和助力车。使用非机动车时应当具备自身保护意识,自学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骑车,做到“十要”和“十不准”。
骑车“十要”:
一要了解车辆性能,做到车闸,车铃等齐全有效。
二要熟悉和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
三要挂好车牌照,随身携带执照。
四要在规定的非机动车道内骑行。
五要依次行驶,按规定让行。
六要集中精力,谨慎骑车。
七要在转弯前减速慢行,向后望,伸手示意。
八要按规定停放车辆。
九要听从交警指挥,服从管理。
十要把握不同天气的骑车特点,做到“顺风不骑快车,逆风不低头猛踏,雾天控制车速,冰雪天把稳扶手,黑天不斜穿逆行,雨天提防行人乱窜。”
骑车“十不准”:
一不准闯红灯或推行、绕行闯越红灯。
二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手中持物、打电话。
三不准在市区或城镇道路上骑车带人。
四不准在禁行道路、路段或机动车道内骑车。
五不准扶肩并行,互相追逐,曲折行驶。
六不准牵引车辆或受其他车辆牵引。
七不准擅自在非机动车上安装机械动力装置。
八不准违反规定载物。
九不准未满12岁的儿童在车行道上骑车。
十不准酒醉后骑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