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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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消除火灾隐患的通知

2009年03月12日    作者:    点击:[]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消除火灾隐患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11月14日上午6点10分左右,位于上海中山西路的上海商学院内发生火灾,四名女生从6层楼高的宿舍跳楼逃生,不幸全部身亡。据最新消息称,火灾疑因该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引起。现在各教育主管机关已经陆续下达自查整改的通知,为消除我校内部火灾隐患,特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请各单位本着以人为本,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国家消防法规的学习,力争使每个人都能知道消防法,懂得基本的消防知识,学习基本的灭火技能和逃生方法等等。

二、检查管辖区域的消防情况,摸清防火重点,落实防火责任人。

三、坚决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发生,各单位要根据自查情况,积极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检查整改的重点是可燃物资比较集中的部位,人员比较集中的公共场所等。特别是各教学系要把学生宿舍作为重点部位认真组织检查和整改,坚决禁止学生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学生在宿舍内部抽烟。后勤集团的水电中心、宿舍管理中心要根据自己的职责,采取积极的限电、检查、通报措施。

四、各项工作请在本周内完成,工作情况请报告保卫处,需要保卫处配合或者需要学校解决的问题,请及时与保卫处联系。

五、学校将在下周组织检查,凡工作不落实的部门,将进行通报。

保卫处

2008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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