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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综合治理月活动的通知

2008年10月22日    作者:    点击:[]


关于开展综合治理月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系:

为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持学校的稳定局面,学校将从10月下旬开始至11月下旬开展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中心的综合治理月活动。

一、活动安排:

(一)调查摸底(10月20日-10月25日)

1、由各系自行组织,重点掌握学生中可能存在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并报综治办备份(表格见办公平台)。

2、综合治理办公室与地方政府部门组织周边环境的调查研究与治理。

(二)专项教育(10月26日-11月15日)

1、10月26日-11月5日,各系组织学生开展自我教育,主要学习《学生守则》、《大学生安全实用知识》,进行遵纪守法教育。通过召开班会,展开讨论,动员和引导学生遵纪守法,积极参与到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行动中去。

2、11月6日-11月15日,进行安全与法制专题教育。综治办和普法办统一安排,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法制教育讲座、法庭旁听等活动。

(三)总结交流(11月15日-11月20日)

各单位要对综治月活动情况认真总结,并于11月20日前报学校综治办,由综治办汇总存档,作为年终评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系要高度重视这次综合治理月活动,及早策划,认真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在组织活动时,各系要注意突出预防青少年犯罪这个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声势大、气势足、氛围浓的舆论态势。

(三)讲求实效。要以综合治理月活动营造的良好氛围为契机,集中解决学生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务求活动实效。

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008年10月18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消除火灾隐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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