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校内长期未使用车辆的告示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4日 作者: 阅读: 全体师生: 为营造整洁有序校园环境,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经学校同意,我们对长期停放且无人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含自行车、摩托车)登记造册,并集中清理、保管。 如有师生还需继续使用这些车辆的,请于2026年1月15日前,带上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购车发票或证明、车钥匙)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逾期我们将视为车主主动放弃车辆,并与有关部门联系集中处理。 特此告知。 保 卫 处 2025年11月14日 上一条:汉江师范学院时雨楼后高空抛物及温感摄像机采购询价公告 下一条:汉江师范学院北京路1号伸缩门项目成 交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