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校内长期未使用车辆的告示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4日     作者:     阅读:    




全体师生:

为营造整洁有序校园环境,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经学校同意,我们对长期停放且无人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含自行车、摩托车)登记造册,并集中清理、保管。

如有师生还需继续使用这些车辆的,请于2026年1月15日前,带上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购车发票或证明、车钥匙)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逾期我们将视为车主主动放弃车辆,并与有关部门联系集中处理。

特此告知。

 

    保 卫 处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