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应对校园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 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涉及学校师生的校园与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群体斗殴伤害突发事件、校园自杀突发事件、 大型群体活动突发事件、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等五个方面。
(二)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并造成或可能 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大规模疾病流行,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 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等。
(三)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事故灾难包括学校楼 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 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 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等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 发灾难事故等。自然灾害包括气象、洪水、地震灾害等。
(四)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国家统一考试和学校组织的 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和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 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及紧迫程度、影响的范围、可能或已经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的发展趋势等划分为四个等 级: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 一般事件(Ⅳ级)。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等级评定由学校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评定。
(一)统一领导,快速反应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突 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 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事件的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 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 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把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工作的出发点 和落脚点,第一要务是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突发 公共事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危害。
(三)预防为主,及时控制 立足防范,强化相关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分析,争取早发 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影响控制在一定 范围内,避免造成校园秩序的混乱和失控。
(四)系统联动,协同应对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 掌握情况,及时报告、统一指挥、协调有序,控制局面。
(五)加强保障,重在建设 各职能部门、教学系(部)要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加强对本预 案的宣传、学习,根据条件组织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工作制度,明确安全工作责任人;有关职能部门要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一)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 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相关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 由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 日常工作由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共同承担。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处置学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在预测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突发事件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协调与校外相关单位的关系,当突发事件超出学校处置能力时,依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请求支持与帮助;部署和 总结学校年度突发性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二)各应急处置工作组 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4 个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组。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和相关单位应根据工作职责,在应急领导小组和分管校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处理或牵头协调处理相关的突发事件。
党政办公室:负责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总值班制度建设及人员安排、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负责重大信息及时依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告上级有关部门;负责处置校园政治敏感事件,包括宗教、民族、邪教、外籍人员等事件;完成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卫处:协助党政办公室开展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负责校园治安案件、校园交通事故的处置工作;协助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完成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 及防范工作;及时掌握大学生群体性事件的情报信息,并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决策当好参谋;凡涉及学生的突发事件统一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应急处置;完成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负责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置;负责因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教学设施设备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完成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处理后勤改革工作中出现的影响学校及社会稳定的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因办学条件、基础设施等问题引起的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负责协调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物资保障;完成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划建设处:负责处置校舍倒塌、规划缺陷等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置;负责山体滑坡、地震、洪水等严重危害校舍安全的自然灾害事故预防与善后工作;完成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勤服务集团:负责管辖食堂、宿舍楼火灾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负责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负责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后勤保障与医疗保障;完成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人事部:负责处置因人事招聘、人事变动、干部政策、职称评定、教师资格认定、工资待遇等工作引发的教师集体上访、停课、罢教事件;负责协调处理违反职业道德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 完成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处:负责处置因学校收费管理、债务等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负责为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提供经费保障;完成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处置因招生就业、合作办学等工作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完成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宣传部:负责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负责正确的舆论引导与事件平息工作;负责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完成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完成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负责协调处理因选举工作、教(工)代会工作、教职工及家属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成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图书馆:负责图书馆因火灾及其他原因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的 预防与应急处置;完成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研处:负责处置因教师学术不端、科研腐败等原因引起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教学系(部):负责师生员工职业道德教育、思想政治教育、 安全教育、安全防范等工作;牵头处置与本教学系(部)有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完成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监察审计处:负责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中的责任追究工作;完成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预防预警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 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信息报送遵循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的原则。 1.收到突发公共事件情况报告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信息报告程序报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时将信息通报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组和单位,及时将学校领导做出的处置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单位,并按照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重大事件信息,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学校领导意见,以信息专报形式报 告市政府、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并视事件情况和性质,报告省相关主管部门,情况特殊的,还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 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3)学校和相关单位已采取的措施;(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件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3.党委宣传部应当按照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地发布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二)预防预警行动。在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各职能部门、教学系(部)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细化工作措施, 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三)应急预案启动响应。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学校应急领 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相关处置工作组应立即调动各方面资 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学校领导应担任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 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处置工作组成员应在突发公共事 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并直至应急响应结束。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 及时将应急处置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应急结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处置情况和学校实际宣布应急结束,并将应急处置工作总结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工作。学校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突发公共 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现场,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 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 和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2.调查和总结。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写出调查和总结报告,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一)信息保障。各职能部门、教学系(部)建立健全并落实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各环节的运行机制,保持通讯 方式方法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向上级主管部门 和地方政府报送相关信息归口党政办公室。
(二)资金和物资保障。财务处、后勤服务集团、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等相关单位应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资金和物资储备,确 保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以应对各种情况的发生。
(三)人员保障。各职能部门、教学系(部)应按照学校的要 求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队伍,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处置工作。 学校每一位师生员工都必须听从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配。
(四)培训演练保障。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一)宣传和培训。党委宣传部和相关部门、教学系(部)要充分利用校内广播、校报、校园网、宣传栏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自护等应急知识。积极做好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努力增强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助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提高应急救助能力。
(二)预案演练。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学校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好相关预案的演练。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处)、各教学系(部)要重点进行火灾、地震等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演练,使师生熟悉紧急情况下逃生的路线,了解紧急情况发生时听从指挥、遵守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责任与奖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 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本预案是学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文件, 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