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为不断提高校园安全总体水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确保校园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学校办学平稳有序运行,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以抓好校园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与应急疏散演练、安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管理、宣传教育等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校园安全责任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校园安全管理体系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院(系)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学校与二级单位签署的《综合治理责任书》、《消防责任状》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确保本单位安全工作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位。
2.要把确保安全作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改善安全基础条件,提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提升安全意识,强化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管控。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情况的监督考核。
3.建立学校重大安全事故通报制度。纪委监察审计处及相关部门针对校内发生或在校外发生涉及我校师生的重大安全事故,要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师生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原则,加大校园安全事故问责力度和处罚力度;强化事故查处的预防作用,切实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二、落实防范整治,狠抓重点区域专项隐患排查与应急疏散演练
1.进一步明确防火安全责任区和责任人,加强消防安全隐患防范整治。学校各部门要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为指导思想,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切实提高检查消防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着重开展学生食堂、学生宿舍、图书馆、教学楼宇、各类实验实训室、危险物品仓库、配电房、临时搭建房、出租出借场所等重点区域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相关部门要坚决克服消防水源、违章搭建、私改建筑用途、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等问题。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和应急程序规定,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定期开展应急逃生疏散演练。各部门、院(系)要按照学校安排,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逃生疏散演练和逃生自救应急演练,定期对教师员工(包括外聘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火场逃生自救、引导学生疏散等基本技能培训,并建立相关培训记录;保卫处要适时开展全校性的应急疏散演练和教育培训活动,并监督、督促各单位开展好工作。
2.教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及相关单位加强危险物品安全管控,修订完善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要全面落实学校实验实训室的安全管控措施,强化危险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学校教学与科研活动中使用剧毒药品、易制毒药品、压缩(或液化)气体钢瓶、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废液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保卫处要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和学生出行安全的隐患排查力度,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要加强对社会车辆出入校园和停放的管理;建立并完善重点时段、重点地段的值班巡逻制度;按规定设置校园道路安全警示、禁令标志;加强上、下课高峰时段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监管;采取机动车在校内道路限速行驶的措施,有效遏制校园内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学校周边交通环境的整治工作;做好校园大型活动的交通安全工作,举办单位要提前向保卫处申请报备。教务处及相关院(系)加强对学生集体外出实习和考察活动的规范管理,全面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4.后勤服务集团要加强特种设备及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要继续完善特种设备管理、使用各项安全监管制度,建立监管设备档案,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加快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加强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食堂、配电房、气瓶等的隐患排查,确保规范送检、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5.后勤服务集团要加强学生食堂卫生安全隐患排查。要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完善并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和培训;配合市区卫生部门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以及食品储存、加工、供应管理制度和要求,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强化对社会餐饮进校服务的监管,督促校内社会餐饮服务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6.保障校园用电安全。后勤服务集团要加强对校内建筑楼宇及设施电线管道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更新改造老旧线路和电器,强化监测预警和风险防控,依法杜绝违章电器、劣质电器的使用。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用电安全监管,规范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和使用,确保校园用电安全。
三、修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扎实推进校园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
1.修订完善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学校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共同牵头,根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并结合上级部门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及学校实际,认真做好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落实责任制,强化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事件发生后能及时响应、快速处置。
2.梳理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各项规章制度。由保卫处牵头做好校园治安、消防、交通等方面规章制度的修订工作,同时配合支持学生工作部门、各院(系)做好新生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学校《安全手册》宣讲力度,适时发布相关安全提醒,重点教育引导师生防范诈骗、盗窃等犯罪行为,提升师生消防和出行安全意识,确保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学生宿舍消防管理和基建安全管理。由教务处牵头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的定期检查整改工作,要督促指导尽快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由后勤服务集团牵头做好学生食堂的食品安全、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由建设规划处牵头落实在建或修缮工程的安全责任,与施工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加强施工期间的安全检查,对已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楼宇要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并落实。
四、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管理,强化安全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1.学生工作部(处)、各院(系)、思政课部是大学生安全管理、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切实抓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及防范工作,做好重点学生信息入库与监管工作,及时掌握大学生群体性事件的情报信息,并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关心学生心理健康,积极开展心理导向,对患心理疾病的学生及时了解情况,上报学校并进一步制定落实相关防控方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加强政工干部队伍建设尤其是辅导员队伍建设,辅导员身处学生管理工作的最前沿,要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保护学生,多深入寝室,多调研、多排查,第一时间介入危机干预,防止发生意外。要把为学生传授公共安全知识、帮助学生提高防险避灾、防盗防诈骗的能力、把使学生成为安全文明校园建设的实践者作为自己应尽的责任。
2.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宣传《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认真组织开展好“11·9消防日”等专题宣传活动;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等部门要利用校园网、校报、广播台等多种载体,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提升师生主动发现风险、防范风险和消除风险的意识,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